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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網站之相同課程(名),可參考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解答-政府採購法第二章條文說明(103)、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解答-政府採購法第二章條文說明
共同投標的成員絕對不可以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做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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