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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第二章條文說明 - 課後總測驗

回顧第 1 次作答

開始於 2015年 06月 3日(三.) 10:33
完成於 2015年 06月 3日(三.) 10:34
所用時間 1 分鐘 35 秒
成績 70分(滿分為100分,百分比70%)
Question 1
得分: 10
一般採取統包方式來辦理招標者,適合以哪一種方式來決標?
單選題
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10 / 10 。
Question 2
得分: 10
機關如果因為受限於組織功能,沒有足夠的採購專業人員,可以依採購法第四十條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的機關代為從事實質規劃、設計等的勞務委任工作。
回答:
不正確 正確
不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0 / 10 。
Question 3
得分: 10
共同投標的成員絕對不可以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做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的成員。
回答:
不正確 正確
不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0 / 10 。
Question 4
得分: 10
機關在決標或廢標後應退還未得標廠商所繳納的押標金,並加計利息。
回答:
不正確 正確
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10 / 10 。
Question 5
得分: 10
公開招標及選擇性招標的公告應統一在政府採購公報及資訊網路刊登,但公告內容如有修正時,則不須刊登更正公告。
回答:
不正確 正確
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10 / 10 。
Question 6
得分: 10
以限制性招標辦理採購事宜的機關,若邀請到二家以上的廠商來比價,而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該機關必須宣布流標。
回答:
不正確 正確
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10 / 10 。
Question 7
得分: 10
機關對於底價的處理原則是:決標前後均應予以保密。
回答:
不正確 正確
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10 / 10 。
Question 8
得分: 10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時,如果沒有廠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可以自行尋覓有能力的廠商來比價或議價,但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為限。
回答:
正確 不正確
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10 / 10 。
Question 9
得分: 10
只有特殊或巨額採購才可以訂定特定資格。
回答:
正確 不正確
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10 / 10 。
Question 10
得分: 10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採購法第三十九條所規定的專案管理,是屬於哪一種採購?
單選題
不正確
注意本次得分: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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