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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網站之相同課程(名),可參考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解答-公務人員法律責任—民事責任
依照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公務員因故意違背對於第三人應執行之職務,致第三人之權利或利益受損害者,被害人得向國家請求賠償。然國家如經賠償此項損害,於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是非題)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題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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