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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次別  
總分 = 70
及格標準 =60
評量結果 =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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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內容  
 標準答案 學生答案
配分:[10.00]
得分:
1. 以下關於之敘述哪些有誤?
  1. 「公務員服務法」之罰則只處罰當事人,不涉及長官或同事
  2. 「公務員服務法」之罰則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之懲罰外,尚可依刑法法令予以追究
  3. 「公務員服務法」的主管機關為銓敘部
  4. 「公務員服務法」未有明確的主管機關
 
配分:[10.00]
得分:
2. 對「公務員服務法」的正向意義描述,哪些正確?
  1. 建立公務同仁正確工作態度
  2. 賦予行政裁量的依據標準
  3. 端正公務員生活習性
  4. 有助宣傳行政倫理
 
配分:[10.00]
得分:
3. 以下哪些項目為「公務員服務法」規範要點的特色?
  1. 道德宣示之倫理事項
  2. 公務員與長官之個別倫理關係
  3. 公務員應有所為之倫理事項
  4. 公務員有所不為之倫理事項
 
配分:[10.00]
得分:
4. 服務法所規範之義務事項,是公務倫理項目係將公務員必要的倫理事項,轉化為基本義務規定,並以法條方式呈現出來。
 
配分:[10.00]
得分:
5. 「公務員法制條例」依制定時間不同,可分成「公務員……法」與「公務人員……法」,以時間上而言,是以民國幾年為分水嶺 。
  1. 民國35年
  2. 民國36年
  3. 民國37年
  4. 民國38年
 
配分:[10.00]
得分:
6. 下列對「公務員服務法」的制定沿革,何者正確?
  1. 民國28年10月23日由國民政府訂頒
  2. 沿用至今歷經四次修正部分條文,其中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85年
  3. 考試院曾擬藉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的立法取而代之,後因修正草案條文有爭議之處,延宕至今
  4. 現今使用的法條,將以局部修正的方式繼續使用
 
配分:[10.00]
得分:
7. 行政裁量的依據標準有哪些?
  1. 是否違反公共利益
  2. 是否保持行政中立
  3. 合法性
  4. 是否違反長官命令
 
配分:[10.00]
得分:
8. 「公務員服務法」多屬於精神上的倫理要求,因此不一定要遵守。
 
配分:[10.00]
得分:
9. 「公務員服務法」原法為行憲前由國民政府制定。
 
配分:[10.00]
得分:
10. 將公務員必要遵守的的倫理事項,以法條方式呈現出來,稱之為「行政倫理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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